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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说我是个末世娇娇小说介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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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说我是个末世娇娇

夏栎

小说主角: 谭笑 欢欢 谷恺 黄毛 路易成 路易 丁健 邵勋 路建安 齐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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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3/11/29 0:00:00

最新章节:听说我是个末世娇娇最新章节 058 2023-11-29

小说简介:[穿越重生]《听说我是个末世娇娇》TXT全集下载(全本) 作者:夏栎(晋江VIP) 总书评数:366当前被收藏数:2080营养液数:349文章积分:16,945,046 身为一个打架超强,但经常受伤的输出,体修大佬谭笑表示,保护奶妈辅助,人人有责 当穿越的地球,突然变得丧尸遍地,食物紧缺…

内容摘要:[穿越重生]《听说我是个末世娇娇》TXT全集下载(全本) 作者:夏栎(晋江VIP) 总书评数:366当前被收藏数:2080营养液数:349文章积分:16,945,046 身为一个打架超强,但经常受伤的输出,体修大佬谭笑表示,保护奶妈辅助,人人有责 当穿越的地球,突然变得丧尸遍地,食物紧缺时,谈笑意外发现自家邻居竟然觉醒了神奇的治愈异能 梦中辅助!奶妈求绑定! 于是当大片丧尸围了过来时,身为输出的谭笑当仁不让的挡在了男人身前。 * 封声拥有超强治愈异能,因为受伤总会快速恢复,小队战斗时,他一直心甘情愿的奋斗在第一线 可当他独自面对丧尸大军时,却被队友无情抛下 重生归来,封声决定这一辈子要huàn一种活法。 * 逃生时 封声意外和隔壁小姑娘组队 对方夸赞不断,还口口声声说会保护好他 看她弱不禁风的身板,封声只当她在说笑 面对大片丧尸时,封声再次准备孤身上前,却发现小姑娘塞给他一把刀护身后,毅然决然的冲了上去 * 封声:说好的娇娇弱弱呢? 谭笑:娇弱的难道不是你? * 【阅读提示】 1.常规末世设定,丧尸遍地,动植物变异 2.女主体修大佬穿越,男主治愈异能重生,两人都很强,都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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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说我是个末世娇娇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真恶心,剧毒
你觉得脑残拎不清圣母且各种拖后腿还有心脏病的队友很可爱是吗?
男主打架,她尖叫,坐在地上吓呆了
男主打完受伤满身血后 各种安慰她,讲笑话逗她,还给她掉落技能……
…你们才见第二面呢!!
匿名书友
前面看着网游普遍弱智的情况下忍了,看到1-9阶 前中后巅峰瞬间*5就忍不住了,怎么不再来个巅峰圆满、巅峰大圆满,巅峰完美大圆满?
匿名书友
这本书的女主集中了所有网文女主的毒点
匿名书友
文笔心智都极幼稚,纯粹浪费时间。
匿名书友
看在网游落寞普遍弱智的分上,我忍了前面见鬼的等级跟小白花女主,但是直到小白花为了一只狗战场失神害主角受伤的剧情出现,我真是醉了,看原文:
月魂狼似乎是用尽了自己所有的力气,发出了虚弱的吼叫。
安若萱被吓得身子有些不稳,楚南紧绷的神经做出了反应,他一把拉过安若萱,说道:
“安安小心,保不准它回光返照,我还是动手杀了它比较好。”
安若萱慌忙抓住了楚南的手:“不要,楚南,它,它是小白呀,它是小白呀!”
“小白你不要怕,姐姐一定会救你的,姐姐一定会救你的!”
匿名书友
这个女主真毒
匿名书友
还不错的游戏文幼苗,推荐!
匿名书友
文笔白
匿名书友
备用待看
匿名书友
还可以吧,不带脑子看一遍过完,中后期节奏越来越快
匿名书友
这本书堪称龙珠同人中的精品,可以看出作者写的非常用心,开篇就让人回到了当年追看龙珠的旧日时光,看下去后,细致入微的日常描写中夹杂着令人喷饭的笑料,让读者再度怀着轻松的心态来到龙珠的世界……巧妙的构思,诙谐的语言,让人看着既热血,又轻松!强烈推荐给喜欢龙珠的朋友们一看!——以上是广告词。我是作者,我为自己打广告!
匿名书友
干草,原创主角自带培育仙豆的金手指,少年时期好评,龙珠z开始失色,主要是抢了悟空戏份,但又写不出高潮。女主角方面是严重失分项,主角梦中情人是布玛,但没有实际追求过,到尾段二十章初会18号並打了一场,时间一跳两人就结婚了,全书完。莫名其妙的描写。
匿名书友
太幼了 先留着吧
匿名书友
这是一本龙珠非同人,自从猪脚离开地球后情节就在天马行空,不过不算太坏,跳着看也行。但是我发现跳着跳着就结束了?短小精干啊!
匿名书友
针对评论里一些发言,不让读者爽=有追求=品味高,我觉得这种受虐向的思维我是不能理解的。一本书好不好只看主角做的事情合不合乎设定的逻辑,还有作者有没有足够的文笔来描写。如果作者以不让读者爽为前提,描写了各种违反逻辑,强奸读者智商的行为,我觉得这等同于在喂读者吃屎。

这本书其实就是一本小白书,作者给主角开了无数挂,然后让主角装逼,但是作者却没有能力驾驭金手指和剧情间的关系,导致那么多强大的金手指出现后又不得不封存的情况,不然剧情就要崩掉了,但是在读者看来,这就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。

还有,说作者有追求的,请让作者不要写同人,写同人都是没追求的。

评分降为毒草。
匿名书友
这书证明了起点并不一定是爽文的天下,这类矫情文还是有市场的。可是我就是喜欢爽文呐。
匿名书友
10章败退吧,第十章描写哥谭首富蝙蝠侠想收购一个小酒吧,自己只带了两个花瓶过来谈价钱收购,就好比马云想买一个不知名的小饭店自己开车过来砍价一般;而且依这个这蝙蝠侠的表现,改名叫斯达克毫无问题,只是一个套上蝙蝠侠的名字的傀儡罢了
匿名书友
很中二的名字,事实上还不错,漫威和DC的混合世界,如果是粉丝的话千万别深究!!!
匿名书友
看了这么多美漫同人,其实传统的龙傲天模式才是正确的同人模式(当然了,隐晦些较好),所有融入美漫原著的同人都不是好同人。为什么?因为美漫本来就是一个bug世界,不管力量等级还是其中奉行的道理哲学。蝙蝠侠不杀人的理念是比较酷,我也这么觉得。但是我是摈弃了常识只以看漫画的角度来欣赏的。同人则不同,是代入主角的视角去看的。你真能忍受你代入的故事中,有蝙蝠侠这样将小丑抓抓放放,就是不杀还不准别人杀,期间造就了无数血案的所谓“英雄”吗?其实哥谭如果现实化,哥谭那么烂的原因绝对不会是因为蝙蝠侠,不管有关或是无关。蝙蝠侠的所作所为其实也对这座城市没有屁大影响力。
匿名书友
这书,初看我是有一丝丝惊喜的,后来就变成了恶心,作者文笔是有的,但他完全不会讲故事,可以看得出作者想描绘出一个狠厉而有情有义的枭雄人物,结果不狠不酷不装逼,有时候描写的更像是一个青涩的懦弱学生,随便出来几个人就能怼到他犯怂,看似浪荡不羁,但却是街头小混混一个级别水准,让人无味
被一个反派囚禁了三年融合了几百种超强变种人基因,各种烘托气氛,让读者以为他出来会很屌,结果出来后只是自愈超强力量超强,猪脚心里暗暗得意,觉得自己超牛逼可以和剑齿虎放对不落下风???
猪脚刚逃出来很冷酷的给反派打电话说“玩个游戏,你逃我杀”,结果就随随便便让反派逃了?还被反派随随便便丢下的一个手下搞的狼狈不堪?